三字頭的我,應寫寫[東南西北],以作不時之需...

2005/10/26

我真的有上載(upload)嗎?

全球首宗BT「點對點」(P2P)網上侵權案審結, 「古惑天皇」罪成。裁判官裁決時, 認為被告的行為是屬於「發放」檔案, 這是因為他在互聯網上散播電影的seeder(種子)[這可稱有上載(upload)], 讓多人同時下載, 損害了版權持有人的利益, 因此罪成。

但大家有沒有想過, 有很多P2P的交換檔案程式(例如WinMx), 在用家交換檔案的過程中, 根本不存在上載檔案的動作。用家在自己的電腦的特定的位置內儲存檔案, 便可供同一個P2P網絡的用家下載。這些檔案事實上沒有上載, 這些檔案只是「對外公開」, 等別人下載!

再看看以下例子:

假設我是個非常好客的人, 剛巧家住平房, 於是把書櫃放在窗旁, 讓途人拿取書籍閱讀, 這算不算侵權?

再假設我想看某一本書, 向你打聽, 你說你朋友的朋友有這本書, 於是把朋友的朋友介紹給我, 讓我把書借回來, 那又算不算侵權?

其實以上兩個例子和P2P的交換檔案的過程是相同的。我可以把我的CD借給街上任何人聽, 但當我將CD變成mp3後在電腦通過互聯網的p2p借給人聽, 卻是非法, 這是否說得通呢?

我不是不重視知識產權, 但現在的法律的確是有問題的! 那又怎樣保障知識產權呢?


(以上文章部分來自Jet vol.34 p.201 的「不問知識 只問產權」by 陳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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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報紙除了本地新聞「古惑天皇」罪成外, 國際新聞中的焦點, 相信是布殊提名貝南克(Ben Bernanke)代替格林斯潘出任美國聯邦儲備局主席, 看到 Manki's Secret DiaryMetaphor 中提及他說:

"Economics is a very difficult subject, I've compared it to trying to learn how to repair a car when the engine is running."

這是經濟學家的比喻。幾好啊!